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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荆州市纪委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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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荆州市纪委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

  • 分类:党纪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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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12-31 15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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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各县市区党委、政府、纪委、监委,荆州开发区、纪南文旅区、荆州高新区党工委、管委会、纪检监察工委,市委各部委,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(党委),各人民团体党组,市纪委监委各派驻(出)机构,大型企事业单位,大专院校党委、纪委:
      元旦、春节即将来临,全市“两会”即将召开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,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,确保“两节”“两会”期间风清气正,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:
      一、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。
      二、严禁借“两节”之机拉票贿选、跑官要官,干扰选举。
      三、严禁餐饮浪费、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公务接待。
      四、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、旅游和其他娱乐活动。
      五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会员卡、电子红包、商业预付卡等。
      六、严禁利用名贵特产、特殊资源谋取私利。
      七、严禁借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工会福利。
      八、严禁“带彩”娱乐、酒后驾车。
      九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      十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。
      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元旦、春节期间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,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及时传达“十个严禁”纪律要求,切实做到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。党委(党组)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既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,又要坚持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通过日常监督、专项检查、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。要强化同级监督,紧盯重点对象、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,找准“靶子”、查清“病灶”,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,对顶风违纪问题,一律从严查处,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,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。
      市纪委举报电话:12388;
      市纪委举报网站:www.jzlz.gov.cn“在线举报”栏;
      市纪委微信举报:“荆州清风”微信公共号“微举报”。

中共荆州市纪委
2020年1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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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8-16 00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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